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优化市场监管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
郑政文〔2020〕6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郑州市优化市场监管营商环境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郑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5日
郑州市优化市场监管营商环境若干措施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的意见》(郑发〔2018〕14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进一步推进“一网通办,一次办成”政务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20〕11号)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制定以下措施:
一、下放权限,压缩时间,推进企业准入准营高效率
1.大力推进“就近办”,全面下放登记审批许可权限。将一般有限公司企业登记,冠省名称企业名称核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药品零售企业许可,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医疗器械出口备案全部下放至县(市、区)、开发区办理(见附件)。实行企业名称“谁登记、谁核准”,市级无需二次审核。开办药店、医疗器械店,只需一次提交申请,便可办完所有登记审批许可手续,开店经营。
2.试行“证照电子化一码通”改革。推行营业执照、许可证电子化,把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许可证信息嵌入营业执照二维码,试行“证照电子化一码通”。
3.放宽市场主体经营范围。
(1)在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试行企业经营范围自主申报,企业申请涉及经营范围登记时,除法定前后置审批项目必须列明外,可以自愿选择自主申报经营范围的全部内容,或者只申报一项与企业名称相一致的主要经营项目,将其他经营项目简写为“可兼营其他各类合法经营项目,但属于依法应当经批准的项目,取得许可审批文件后方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取得试点经验后,逐渐向全市复制推广。
(2)放宽餐饮服务许可经营范围,就餐场所销售预包装食品的,无需另行标注销售类经营项目。
4.进一步压缩登记审批许可时限。(1)开办食品生产小作坊、小食品经营店、小餐饮店,凭身份证即来即办。
(2)在食品流通领域,取消现场核查,实行承诺制,将食品经营许可办理时限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
(3)将大中型餐饮企业食品经营许可办理时限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不含问题整改时间)。
(4)将食品生产许可办理时限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不含问题整改时间)。
(5)将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时限由原来7个工作日压缩至3工作日(不含问题整改时间)。
(6)将特种设备使用初次登记、变更、补证、注销等时限由原来7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
(7)在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试点推行一般性经营企业开办注册登记智能化“秒批”,企业只要在网上提交材料齐全,足不出户就可立即办完审批手续,待条件成熟后在全市推—广。
5.在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推行企业简易注销改革,将公告时间由45天压缩至20天。
6.简化审批环节,对原来预审、复审、审批等复杂环节进行全面压减。对各类登记备案事项全部实行“独任审核制”;对不涉及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或需要举行听证等情形的审批事项,实行“一审一核”制。
二、强化保护,注重培育,提升企业知识产权高价值
7.发挥中国郑州(创意产业)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快速审查、确权、维权一站式综合服务职能,实现外观专利授权由3个月压缩至10天。
8.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行业以及知名商标品牌等,开展知识产权“订单式”打假维权,通过对知识产权执法数据的分析研判,建立企业维权保护“直通车”服务。
9.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有关规定,有效降低企业维权成本。
10.协调推进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和郑洛新自主创新示范区郑州核心区实现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11.设立郑州高新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郑州市新兴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推动知识产权与产业、资本深度融合。
12.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知识产权保险业务,优化贷款贴息和保费补贴模式,促进企业平稳快速发展。
13.引进、培育15家综合性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推动培育30个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中心)、建成30家专利导航园区,全面推广专利导航产业应用。
14.实施“商标强企、地标助农、集群成长”工程。鼓励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商标国际注册,精准服务企业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做大做强老字号商标,挖掘培育地理标志商标,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依托黄河文化元素,培育黄河体系品牌。
15.全面提升商标受理窗口工作效率,提供一站式网上服务,节约商标注册时间成本。
三、搭建平台,明确标准,助推企业创新发展高质量
16.促进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引导有条件的技术机构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等业务集成式发展,实现方便、高效、优质服务,为产业发展、自主创新提供技术支撑。
17.加快推进国家北斗产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磨料磨具产业计量测试中心、郑州计量先进技术研究院等国家级计量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和郑州机动车质量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技术基础建设,为我市电子科技、超硬材料、大气污染治理、节能减排等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提供技术支撑,为我市装备制造业、高新技术等企业提供产前研究、事中控制、事后服务保障。
18.实施政府奖励,引导扶持企业主导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订修订,鼓励企业研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推动重点创新成果向技术标准转化,引领产业转型升级。
19.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对全市优势、支柱产业开展对标国际先进标准的对标达标提升行动,引导帮扶企业制定实施先进标准,培育一批企业登上全国企业标准领跑者排行榜,抢占标准技术制高点,提升企业竞争力。
四、创新监管,信息共享,提升郑州市场主体高信用
20.进一步加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郑州”等平台数据融合,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实现企业立体画像,强化企业守信激励、失信约束和联合惩戒,打造具有全国一流水平的市场监管平台。
21.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的新型监管方式,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公平竞争。
22.建立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修复机制。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给予的激励政策,除法律法规特别规定外,对于行政处罚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期限由规定的五年暂定为一年,其中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由规定的五年暂定为三年,公示期满后实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统一修复,修复后不再公示,提高企业诚信经营意识,支持企业健康成长。
23.实施包容审慎的监管。对于无需行政许可的一般性市场主体的无照经营,以批评教育为主,引导其办理营业执照;给予新设立的“四新经济”企业(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2年的包容期,以法规宣传、行政指导、行政建议、行政约谈等为主,留足发展空间,在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前提下,对一般性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不予处罚。
24.引导帮助食品生产经营者全面推行“6S”标准化现场管理,推行“一品一码”、“一菜一码”、互联网+明厨亮灶,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食品安全溯源体系建设,提高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保护生产经营者健康发展。
25.全面优化整合投诉举报体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即诉即办、及时反馈机制。
五、提质增效、便企利民,推进郑州营商活动低成本
26.实行商事主体自主申报登记制度,全面推行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企业选择邮寄营业执照的,免费提供邮寄服务。
27.开通“政银直通车”,企业群众在协议银行网点即可享受商事登记免费代办服务。
28.建立“首席营商服务官”制度,推行“专家+管家”式辅导帮办,为企业提供全流程、一站式、精准化免费服务。
29.降低成本,减免费用。
(1)对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行政许可相对人第一次申请,免除鉴定评审费用。换证时符合自我声明承诺条件的,取消鉴定评审。
(2)简化公告程序,对市场监管许可证照遗失补办等需要公告的事项,除保留报纸公告声明外,还可选择在市市场监管局官网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免费登载。
(3)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口岸、商业银行等重点领域涉企收费检查,依法查处和清理违规收费,减轻企业负担。
(4)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开展水、电、气、暖等垄断行业价格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重点对政策扶植、优先发展企业的水、电、气供应价格优惠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降价成果真正惠及终端用户。
30.推行动产抵押便利化。动产抵押登记、变更、注销和查询全程电子化,帮助市场主体盘活动产,化解融资难题。
附件: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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